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湖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4-12-11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899

 各有关单位:

  现就2014年度湖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省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重点培育提供投融资辅导的服务机构。

  优先支持转化科技成果(新专利)形成新产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纳入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的重点培育企业;优先支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优先支持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内的企业。

  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竞争力较强,市场容量较大,无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已经承担了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2015年的项目。不支持同一年度申报了其他省级科技计划的项目。

  二、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激光、智能制造、磷化工产业链,及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三、支持类别

  201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分为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补助项目、科技金融公共服务项目三类。

  创新项目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及中试给予必要的资助,对创新型产业集群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与产业集群产业链紧密相关的项目优先支持。

  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补助项目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技术交易合同,承接应用新科技成果后,按形成的新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科技金融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重点培育企业提供技术诊断和融资辅导的服务机构,按其工作量和工作成效给予资助。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具备的条件。

  1.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直接研发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10%。;

  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补助项目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

  3.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上年度用于高新产品研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二)申报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须具备的条件。

  1.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行1年以上;

  2.能提供多元金融工具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或具有高科技产业背景的创投机构;优先支持承担路线图计划工作或具备国家创投引导基金申报资格的服务机构;

  3.有必要的服务场所、服务设施,管理运作规范,具有投融资及产业背景的专业服务人员5人以上;

  4.具有3个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案例。

  (三)申报创新项目的有关要求。

  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同时企业必须有与申报资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项目执行期为两年(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对接科技部“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对创新型产业集群内申报企业和项目重点支持,须附上产业集群建设发展相关文件(地方政府文件、批复)。

  (四)申报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补助项目的有关要求。

  1.科技型中小企业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方式承接科技成果,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年度之后起两年内,可申请此类项目。

  2.技术合同必须在有资质的登记机构(登记机构可以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上查询,网址http://www.ctmht.net.cn/)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3.新产品是指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重点支持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4.企业如果有多个符合要求新产品可以累积计算,省创新基金将按照新产品两年累计销售收入的5%给予补助,单个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五)申报科技金融公共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

  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重点培育企业等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及技术管理支持的机构,主要包括:

  1.项目对接。举办各类投融资对接活动,包括投融资沙龙、成果转化对接、银企对接、项目实地考察等;

  2.投融资辅导。为路线图计划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融资辅导、上市辅导服务,开展股权投资、科技贷款、知识产权质押等金融知识培训;

  3.技术及管理支持。协助企业开展品牌及管理团队建设,从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商业竞争模式、技术研发策略、成本管控方法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4.面向省内外创投机构,宣传我省支持创投机构发展的政策,开展创投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培训;开展路线图计划和科技金融相关的调研、统计、评估及政策研究。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网上申报时,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 b s t d . g o v .c 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d o c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2.项目推荐。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负责推荐项目。扩权县市的项目,县市科技局审查后,报所在市州科技局。各市州科技局要对所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网上推荐并统一行文报省科技厅。

  3.网上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15年1月10日17:00时截止。

  4.联系人及电话

  何爱帮  027-87133750

  黄 萌  027-87135663

  陈 诚  027-87135665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无偿支助)项目申报书(格式)

         2.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成果转化新产品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格式)

          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科技金融公共服务)项目申报书(格式)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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