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15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68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143号),为做好我省第三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示范企业。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二)示范平台。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三)示范项目。针对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的项目进行遴选。

(四)示范城市。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城市开展遴选。

二、申报形式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填写资料,线下印制成册并盖章报送。

三、申报流程

各市州经信局组织本地区申报主体做好申报网站(网址:http://selection.csoma.org.cn)注册填写申报书并对资料进行初审把关。通过初审的申报主体下载申报书加盖公章,由各市州经信局统一行文报送。省经信厅将对各市州报送情况进行审核,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经信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申报动员工作,指导各申报主体学习有关文件和申报指南(见附件2),认真填报申报资料,并进行初审把关。

(二)根据工信部关于申报工作有关要求,请各市州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多于以下指标(示范企业:武汉4个,襄阳、宜昌2个,其他市州1个;示范平台:武汉3个,襄阳、宜昌2个,其他市州1个;示范项目:武汉2个,其他市州1个;示范城市按规定程序申报)。

(三)请各市州经信局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和推荐文件,于5月10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

(四)请各市州经信局将负责本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见附件4),于4月16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

联 系 人:张爱平  电话:027-87236873

电子邮箱:hbsjxtcyc@126.com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 2021 43号)

      2. 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指南

      3. 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

      4. 工作联系人回执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4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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