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企业复核拟推荐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和省经信厅工作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实地抽查和推荐,市经信局进行审核并征求意见等程序,拟推荐150家企业为第八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6家企业为通过复核的第二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30日前向荆门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724-2336631;
邮箱:86919313@qq.com。
荆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