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2016-09-21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697

 各高校:

  湖北最大的资源是创新资源,最大的优势是创新优势,最大的潜力是创新潜力。推动产学研结合,引导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科技人才、条件资源为企业服务,是促进我省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鄂政发〔2015〕66号)中提出的“对承担有省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的高校,省级科技部门按照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5%至10%给予科技项目奖励支持”的要求,为切实发挥高校科研优势,提升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省科技厅现启动2016年第二批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是省内高校与省内企业签订有规范的项目合作开发合同的项目;

  2、企业2015年已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

  二、申报程序

  为充分发挥高校的主观能动性,简化申报程序,此次申报请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填写《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汇总表》,同时报送每个项目的研发合同和到款凭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项目申报材料请各高校于10月12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计划处。

  三、资金强度

  项目强度为企业2015年度(以支付凭证时间为准)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到账额度的10%。

  四、资金管理

  该类项目的管理按照原横向项目管理不变,原项目经费按横向项目资金管理。

  财政后补助资金由高校统筹使用,可用于申报项目的科研经费不足,可用于高校创新平台能力建设,可用于产学研合作工作的经费不足。

  五、其他事项

  1、如项目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则取消项目立项资格,且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第一批申报的项目此次可不再申报。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计划处   卢姝妹   02787135557

  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汇总表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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