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武汉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2016-09-27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761

 各区(开发区)经信局(工信局、企业服务局):

根据《武汉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武经信规[2016] 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我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在武汉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合规经营,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并且年度内被纳入国家统计局的规模以上统计范围(详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根据市统计局确认的2016年8月止首次进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范围企业名单(附件1),组织辖区内名单上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对受理情况及时公示。

(二)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企业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完成后,对结果进行公示。

三、申报资料

(一)企业填写《武汉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2)

(二)相关数据真实性申明(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相关事项

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审核工作,于2016年10月21日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奖励企业情况行文,并附《武汉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并上报至市经信委(纸质一份),电子版发至513177964@qq.com邮箱。

 

 

联系人: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处   胡小玲

联系电话:027-85316913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920

 

 

附件1:2016年8月止首次纳入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

附件2:2016年度武汉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表

附件3:2016年度武汉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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