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东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7-09-05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960

 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为促进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落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管[2014]16),现开展2017年东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说明

1、政策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管[2014]16号)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以下简称“政策”)。

2、支持对象:从事软件研发、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重点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与行业解决方案、信息安全、集成电路设计、软件服务外包等软件研发及应用服务,以及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环境下以大数据、云计算、位置服务、科技金融、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兴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

3、优先支持通过软件企业(通过双软认定或软件企业认证评估),具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外包、瞪羚企业等相关资质的企业。

4、通知中所列的申报事项已通过高新区其他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事项

以下申报事项是指申报企业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

1、新增人员培训补贴

政策条款:[第二条]给予企业新增人员3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0人次(“新增人员”是指以企业近3年社保在册员工数最高值为基数,超过该基数部分的人员。2016年期间新设立的企业原则上不能算有新增人员,“新增人员”都视同参加人员培训)。

提交材料:企业社保在册人员证明材料(2015年12月,2016年12月两个时间点的社保人数证明)。

2、学生工程实践补贴

政策条款:[第二条]鼓励高校院所、职业学校组织在校生参与企业工程实践,给予企业每学生最高1000元/月的实践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在校生参与企业工程实践,应由企业与学校签订实践协议,明确工程项目、实践内容、实践期限及接收学生的专业、人数等情况。接收实践学生学历为本科生及以下的,给予每学生500元/月补贴;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给予每学生1000元/月补贴。单个企业接收学生人数不高于企业员工总数的10%,实习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提交材料:企业与学校(学院)、实习生签订的三方协议,企业支付给实习生实习工资的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资质认定奖励

政策条款:[第四条](一)对新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系统集成资质1、2级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二)对新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级、4级、3级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对新通过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证(ITSS)、个人信息保护认定的,奖励10万元。

(四)对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分别给予3000元/件、500元/件奖励。

提交材料:企业持有的相关资质认定证书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费用支付凭证。

4、IC设计企业补贴

政策条款:[第五条]对IC设计企业参加多项目晶圆(MPW)项目,最高给予MPW直接费用8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IC设计企业购买光罩(MASK),最高给予MASK直接费用4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150万元。对IC设计企业购买商业IP开展高端芯片设计,给予购买IP复用费用3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IC设计平台进行IP复用、共享设计工具软件或进行集成电路测试与分析,给予实际费用5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

细则:(一)采用180nm以上工艺,给予MPW直接费用40%、MASK直接费用20%补贴。

(二)采用180nm及以下工艺,给予MPW直接费用45%、MASK直接费用30%补贴。

(三)对企业在本地代工厂采用90nm及以下工艺,给予MPW直接费用50%、MASK直接费用40%补贴。

(四)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申请首件 MPW补贴, 直接费用补贴比例在以上(一)至(三)基础上提高30%。

提交材料:以上项目的协议及实际支出费用凭证(直接费用是指企业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不包括其他间接费用)。

5、贷款贴息

政策条款:[第七条]对获得项目合同及业务定单抵押贷款、知识产权及企业股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创新产品贷款的企业,按照贷款利息的25%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用途应为企业发展主营业务需要)。

提交材料: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利息结算清单和利息支付原始凭证。

6、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补贴和服务费用补贴

政策条款:[第九条]对第三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软硬件投入给予20%的一次性补贴;对企业采用平台服务给予服务费用2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指为中小型软件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测试及产品设计等公共技术服务支持)。

提交材料:投资建设公共研发技术服务平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建设文件、采购软硬件合同及费用收据、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以及为不低于30家中小软件企业提供服务的合同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采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合同、发票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7、入驻武汉软件新城企业房租及运营补贴

政策条款:[第十条] 对2016年12月31日前入驻武汉软件新城的企业,按照最高每月30元/平方米且人均办公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降低入驻企业运营成本,对企业通勤车给予50%租赁费用补贴,及对员工宿舍给予每间2000元/年租赁补贴,单个企业年运营成本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房租补贴(按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放宽适用标准,人均办公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人数以企业提供社保在册人数和劳动合同为准,已补贴三年企业不再支持)

提交材料:签订的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及合同附件,提供业主出具的正规房租发票,在册社保人数和劳动合同证明。

(2)通勤车补贴

提交材料:与服务方签订的通勤车租赁合同及合同附件(双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具体日期),提供服务方出具的正规发票。

(3)员工宿舍补贴

提交材料:与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附件(双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具体日期),提供业主出具的正规房租发票。

三、申报方式、工作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专项资金申报为线上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7年9月26日前在光谷企业协作平台www.ovcc.org.cn 2017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申报入口提交申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申报视为放弃。申报技术咨询:姚昊,18571506769)。

(二)工作程序

本次专项申报企业线上申报、园区办初审(后台)、互联网+办审查、第三方机构独立审核、报批、公示、资金拨付。审查通过的企业,互联网+办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报批,支持结果将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www.wehdz.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在公示期结束后,按申报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报送1份纸质版备案)。

申报材料(纸质材料):

1、东湖高新区软件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相关资质认证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3、企业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6年度纳税证明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4、具体申请项目所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说明(加盖公章)。   

四、园区办联系人、联系方式

1、光谷生物城

联系人:黎沙      联系电话:87205018

2、光谷未来科技城

联系人:李丹琦      联系电话:87922718  

3、光谷东湖综合保税区

联系人:沈冰            联系电话:86639389

4、光谷光电子信息产业园

联系人:袁丁           联系电话:67886212

5、光谷现代服务业园

联系人:秦进           联系电话:87888152

6、光谷智能制造产业园

联系人:周雪             联系电话:87781791 

7、中华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黄琳           联系电话: 87016888

8、光谷中心城

联系人:闫杉           联系电话: 51015236

东湖高新区互联网+办(政策咨询,更多信息关注光谷互联网+办微信公众号)

联系电话:67880359

东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服务QQ群:288700157

 

        

                          

                   东湖高新区互联网+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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