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征求《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强省战略部署,持续放大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激励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激励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省财政厅起草了《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于2026年8月2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调查征集”网站在线反馈。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邮编430071,并在信封上注明“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湖北省财政厅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