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 2018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8-02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1338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在全市推广认定“瞪羚企业”的要求,现就洪山辖区2018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认定为洪山区“瞪羚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特征的科技型企业。

 

  2.纳税征管关系及统计核算关系在洪山区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关系原则上在洪山辖区内。

  3.产业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互联网+、移动互联、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移动互联网)、生物与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4.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好的中小科技企业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科技企业。

  二、认定程序

  由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洪山区“瞪羚”企业申报及评审等相关工作,对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布本地区认定名单,并报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备案,统一纳入武汉市“瞪羚企业”库。

  三、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经审计的近3年的财务报告;

  4.近3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按照认定条件4中标准(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3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6.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

  7.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支持等证明材料;

  8.企业近三年所获荣誉情况等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2.请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在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至洪山区科经局产业发展科。其中

  (1)电子材料报送地址:将纸质版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邮件至532539800@qq.com。  

  (2)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48号九重大厦12楼1212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 闻振贤   杨 杰  

  办公电话:027-87374372

  附件一: “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

  附表二: “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汇总表

  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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