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技创新人才及服务专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021-06-19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943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主要按照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战略、服务我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省“十四五”规划建议、“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厅工作重点任务等。重点支持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创新型国家在重点优势特色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战略部署,支持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须为2019年1月1日前注册,近两年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其他同等职务职称。

  (三)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机构应事先确定各自对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合作方案并签署合作协议、合同等。申报单位应具有两年以上国际科技合作经验。

  (四)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高校科研院所按团队考虑。项目实施期为2年,项目实施截止日期统一填写为2023年9月30日。未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团队)不得申报项目。

  (五)本计划项目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为30万元。主要侧重支持引导应用推广类项目。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及合作外方须在申报指南方向范围内。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18:00。

2.项目推荐。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市(州、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高校院所及部分中央在汉单位、省直部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认真遴选审查后,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导出推荐项目汇总清单后,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以彩色扫描件上传。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18:00。

三、申报材料

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需签章)。

2.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书。

3.申报单位法人执照。

4.项目申报和参与单位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模块,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查询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需在申请提交前15日内)。

5.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报单位为企业时必须提供)。

6.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成果证明、技术合同、专利转让等相关材料。涉及动物实验及临床研究项目的,须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7.项目负责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

8.与外方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协议书中应注明各方研究任务分工、资金来源及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

9.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自筹经费投入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

以上材料须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其中,须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要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彩色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一)受理处室

    合作处:廖进宇胡林,027-87135823

  (二)技术咨询(注册、申报等问题)

省信息院评估中心,027-87265789、87265608


                                                        湖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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